宣讲主题: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 查看详情
开始时间:2019/04/08 14:00:00
结束时间:2019/04/08 16:00:00
举办院校:洛阳理工学院
举办场地:王城校区公共教学楼AW202王城校区公共教学楼AW202
联系人:周老师
联系电话:18197507055
当前状态:已结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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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招聘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思想素质好,政治觉悟高,热爱祖国,品行端正,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,志愿从事教育工作。
2、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,无传染疾病、无精神病史、无打架斗殴、醉酒滋事等不良嗜好。
3、年龄要求:32周岁以下(32周岁以下,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4、普通话要求:普通话水平须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,语文学科教师需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。
5、教师资格证要求:历届生需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;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,则需具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,并在上岗任教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。
6、学历专业要求:
(1)学前岗位:具备***大专及以上学历,中专学历限学前教育或幼师专业。
(2)小学岗位:具备***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对口,为师范类小学基础教育专业或相近专业,符合《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》要求。
(3)初中、高中岗位:具备***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对口,为师范类专业或相近专业,符合《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》要求。
(4)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8月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学位证书。
7、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:
(1)自治区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(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)。
(2)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。
(3)近3年来,在公务员、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。
(4)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、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,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,或被开除公职,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取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(5)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人员。
(6)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等方面疾病的,包含抑郁症等。
二、教师待遇
(一)、工资福利待遇
1、新招录的高中特岗教师本科生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7003元,扣除住房公积金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等扣缴项目,实际发放工资为3861元(具体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、地区新规定有所调整,以自治区和地区规定为准);
2、特岗教师:新招录的特岗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6409元,大专6321元,中专6214元,扣除住房公积金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等扣缴项目,实际发放工资为本科3601元,大专3556元,中专3500元;
3、县聘教师:新招录的县聘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6367元,大专6280元,中专6174元,扣除住房公积金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养老保险等扣缴项目,实际发放工资为本科3768元,大专3721元,中专3662元;
4、根据县财政安排每年发放一次取暖费;
5、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每月享受交通补助100元--2000元;
6、探亲制度。未结婚教师保证每年寒暑假正常享受,回家探亲费需按国家规定可享受一次报销,已结婚教师可享受三年一次的探亲假,按国家规定报销。
(二)住房待遇
1、所有招聘教师由沙雅县提供教师公寓,标准为50平米(可住2-3人),自己可以做饭,均配备有炊具、洗浴等简易生活设施。在未买房之前可享受教师公寓入住待遇,最长不超过5年。对与我县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,赴我县上岗后,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元安家费。
2、在我县工作满3年后,在本县购买首套房的,实
行购房补贴。对***本科学历符合《沙雅县引进人才及服务管理办法(暂行)的通知》(沙党办发[2018]98号)文件要求的引进人才,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,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;对专科学历符合引进人才类别的,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,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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